电子邮件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需通过邮件服务商取证,不由当事人出具证明。取证内容需公证或申请证据保全。最佳取证方式是打印源代码,以获取全部邮件内容,附件内容应按格式打印。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关于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最好向邮件服务商取证,不要直接由当事人出具证明;对取证内容应当进行公证,或者申请进行证据保全;
取证方式最好是采用打印源代码方式,这样能够取得邮件中的所有内容;附件中的内容,应根据不同的文件格式,尽可能打印出来。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电子邮件的法律效力及相关争议
劳动仲裁电子邮件的法律效力及相关争议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劳动仲裁电子邮件通常被视为有效的证据。这些电子邮件可以包括双方之间的协议、谈判记录、通信等,可以用于支持或反驳某一方的主张。然而,也存在一些争议。例如,有人认为劳动仲裁电子邮件可能存在篡改、伪造或无法确保真实性的问题。此外,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也是相关的考虑因素。因此,法律界对于劳动仲裁电子邮件的法律效力和相关争议仍在不断探讨和发展中。
结语
劳动仲裁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备受关注,应向邮件服务商取证,并进行公证或申请证据保全。最佳取证方式是打印源代码,包括附件内容。劳动仲裁电子邮件的法律效力及相关争议仍在探讨中,包括篡改、伪造和保护隐私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