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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可以作为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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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仲裁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身份证明、招聘记录、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此外,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也可作为证据。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一般提交如下证据: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3、社保缴费证明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此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拓展延伸

邮件是否可作为劳动仲裁申请的有效证据?

是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邮件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申请的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而提供证据是劳动仲裁的关键。邮件作为书面形式的沟通记录,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的证据之一,用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协议、通知、沟通等内容。然而,邮件作为证据需要满足真实、合法、有效的要求,应当确保邮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注意邮件的时间戳和发送者的身份等信息,以充分支持劳动仲裁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应当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常见的证据包括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此外,还可以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以及招工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等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和能够证明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也可作为补充。此外,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邮件、短信、微信等沟通记录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据。需要注意的是,邮件作为证据需满足真实、合法、有效的要求,并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以确保劳动仲裁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仲裁员资格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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