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下水应属于配套的基础设施,如果合同中未明确注明是否提供此设施,应按当地商品房基础设施的统一配备规格处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的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应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也应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