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必要措施,违反劳动合同法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二倍工资。书面形式有助于解决争议、监督检查,加强合同履行和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工作没有合同可以到劳动局告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书面劳动合同能够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便于解决争议和进行监督检查。口头形式的合同则存在随意性大、纠纷发生率高等问题,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务必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以加强双方的责任感和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规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