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处理合同无效的时候有以下原则:
1、返还范围区分善恶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已使用的,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时,返还原物、孳息或使用费;
2、禁止恶意抗辩的原则:恶意抗辩不符合确认合同无效的目的,也不利于制裁;
3、不使过错方受益的原则:双方过错的合同,一方可以从合同无效中获利,即使禁止恶意抗辩,也可以借第三方提出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