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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经济补偿金还能追偿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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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经济补偿金后能再次追偿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是的,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上班时间应当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工资日×150%或200%或300%×加班天数。

一、用人单位延长工时要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二、保安加班工资如何算

保安加班工资计算: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三、五一假期工资几天3倍

五一假期工资有一天三倍工资,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一般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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